觀念平台-文創法過關 有總比沒有好

2010-01-13 中國時報 【柯裕棻】

歷經七年反覆討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創法)終於在本月七日通過了。除了對文創產業租借法令鬆綁、減稅以及協助融資之外,與一般民眾相關的優惠如「藝文體驗券」和票價補貼等措施也將陸續實現。

首先,台灣歷經藍綠兩朝政府,終於能夠有明確法案來推動文創產業,這當然是好事。這些年來,我們已經深切感受文化做為政治鬥爭籌碼的慘痛代價,所以時至今日也不必再說「錯過最好的競爭時間點」或是「晚韓國十一年」這樣為時已晚的感嘆了。不過,這些感嘆其實說明了這個法案的思維模式:文創產業之發展與振興是為了提升國家競爭力。換言之,這是經濟思維;是由國家主導的文化經濟工程;是對文化範疇進行的建設與治理。

也難怪這幾天來輿論頗有憂心之處。這些說法均擔憂文創產業一旦積極發展,「文化將淪為商品」,高級文化的純粹將不保,文化的論述主導權將被產業奪走,文創產業將屠宰「文化」羔羊等等。正統文化與傳統文化的捍衛者總是時時警覺文化面臨「庸俗化」的威脅,這種「純粹焦慮」其來已久,且其來有自。此處姑且不論文化位階如此劃分是否恰當,這個法案的撒錢態度確實讓人擔心文創產業為了搶錢而粗製濫造,因為我們實在看過太多吃相難看的搶錢例子;或者,我們也擔心後果適得其反,像「國片輔導辦法」先例,政府一但介入輔導之後,產業就失去了生命力。

更深的憂慮是,國家的文化治理將會有一連串的動作與效應,某些叛逆的可能被招安;某些已經消逝的可能被撫恤立碑成為櫥窗;某些收益良好的可能特別受到獎勵;某些冷門的反而更加遭到冷落。總之,獎勵政策一旦執行,規範性的價值觀會導引未來的文化氣候和發展趨勢,令人擔心的「弱勢平等」問題其實不只是偏遠地區是否能夠看到表演的問題,而是市場競爭與淘汰邏輯將全面支配文化範疇,賺者恆賺,而冷門者卻遭到加速淘汰──儘管這絕非立法本意。

這些疑惑其實都來自於我們對「文化」的不同想像。如果想像是社會行動和參與的先決條件,那麼我們應該想想,國家相關單位接下來制定相關細則辦法時所想像的文化創意產業究竟是什麼?產業內部的生產者所想像的「創意」究竟是什麼?而我們民眾在期待什麼「文化」?我們覺得什麼是我們需要的文化補助?什麼是我們樂見的文化成長和經濟收益?

有個搞文創的朋友無奈地說:「有總比沒有好,總是要有個開始吧。從這個基礎上開始改革也好。」此言甚是。如今我們該有的態度不是杯葛或懷疑,而是積極參與並且踴躍建言,我們既然樂見其成,就更應該大聲地將意見提出來,畢竟文化不是執政黨或在野黨的政治,文化也不只是生意而已,文化是大家的事。(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藝文大老唱衰 許博允:藝文界通俗化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
/台北報導】 2010.01.07 02:56 pm

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但藝文界大老許博允卻不看好,認為對藝文界「幫助不大」,甚至可能造成藝文產業「通俗化」。

許博允目前是新象文教基金會行政總監,投入台灣藝文展演數十年,他提醒,文創法實施時,一定要做好相關配套,基礎的人文養成教育更不能少。

許博允說,當初制定文創法的出發,原本是要幫助原創藝術,但現在立法通過的法案內容,會讓政商關係良好的電子、媒體等其他產業,更容易進入這個產業;結果,質高量少的藝文表演團體會很慘,反而鼓勵質低、大量生產製造的文創產業大量進入,出現很多通俗化、低品質的文創產品。

許博允舉例,就像栽種西瓜,應該以汁多味美為重點,文創法也要以產業的「文化內在」為重點。但新的文創法上路後,可能會出現「三角形西瓜」受到獎勵,產品內在好不好,反而不是這麼重要。

他提醒,台灣要發展文創產業,一定要從小培養文化人口,最好從幼稚園開始,就加強國人的基礎人文教育。當有了一定數量的文化人口,文創產業才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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